剽窃与抄袭的处理

剽窃或抄袭的处理


  1. 剽窃和抄袭是同义词。任何作业若出现抄袭,将不予批改,课程总成绩将自动评为“F”(不合格)。 若该学员在另一门课程中再次出现抄袭,则今后入学资格须重新申请。

  2. 抄袭是“思维上的盗窃”,亦即是将他人的思想或想法呈现为源于自己一般。 这种行为在学术上是一种相当严重的罪行。有些人在专文中使用了他人的思想,或文章的某些部分、段落、句子, 却没有适当地注明这些思想的来源,这亦属于剽窃。

  3. 关于抄袭的处理流程及方式:

    1. 老师/助教发现学员抄袭,告知教务组该生姓名及相应作业;

    2. 教务组致警告信给该学员,并抄送该门课程的老师/助教及院长, 请学员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老师/助教,约时间通过Zoom面谈;

    3. 老师/助教与学员面谈,谈话内容通常包含(但不限于)以下几点:

      1. 确认抄袭并了解学员抄袭的原因

      2. 解答如何正确使用参考书、避免抄袭

      3. 重申学习纪律,并了解该学员对处理此事的诉求和其个人的 实际情况及悔改态度